關于進一步嚴格執行教育部就業工作“四不準”“三不得”的通知

發布者:袁思言發布時間:2022-07-11浏覽次數:23


各二級學院、
2022屆畢業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專項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2]18号)、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發[2022]45号)文件要求,為切實維護畢業生就業權益,保障學校就業工作順利開展,現将教育部“四不準”“三不得”就業工作要求再次發布,請各二級學院嚴格執行。

一、就業工作“四不準”内容

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将畢業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挂鈎,不得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将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二、就業工作“三不得”内容

不得不切實際向各班級提出畢業去向落實率具體指标,不得層層加碼向輔導員攤派就業任務,不得将單一的畢業去向落實率指标與就業工作人員或者輔導員的績效考核、評優等挂鈎。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級學院要嚴格執行就業工作“四不準”規定,确保就業統計數據真實準确,要關注靈活就業群體等新就業形态的認定和統計,及時上報就業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2.按要求做好就業進展日報、周報和月報工作,确保上報信息完整、規範、真實、準确。建立生源數據定期核對反饋機制,認真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跟蹤調查和用人單位招聘情況調查工作。

3.加強對畢業生就業信息、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或就業證明等就業材料的審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切實履行就業材料的審核和複核職責。在審核和複核過程中,要與畢業生和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或就業證明用人單位溝通、聯系,做細做實審核和複核工作。

4.對于畢業生在教育部就業信息核查反饋、在第三方核查、學校招生就業處抽查等渠道中發現的弄虛作假現象,學校有關部門将對相關二級學院及其責任人員依規予以嚴肅問責。

請各二級學院嚴格遵守就業工作“四不準”“三不得”要求,請廣大師生進行監督,如發現違規情況,第一時間向招生就業處反映。

聯系人:戴老師

聯系電話:0510-83270055

舉報郵箱:jy@szyongniu.com

 

                        

招生就業處 

2022年7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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